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廣東智環創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規劃調整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等相關規定,遵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的要求,為讓公眾充分了解本項目,接受全社會公眾的監督,確保規劃實施能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者的協調統一,現就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信息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一、規劃概況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位于陸豐市中心城區(東海鎮)南部,為2006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通過的省級開發區(發改委[2006]41號)。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已通過國家審核公告的各類開發區名單的通知》(粵發改區域[2007]335號),開發區總用地規模為500萬m2(5平方公里),由兩個區塊組成,區塊1位于運河北面,面積為315044m2,東至東海大道,南至運河北堤路,西至湖肚,北至九號路;區塊2位于運河南面,面積4684956m2,東至佛祖后、鑼鼓圍埔、烏坎埔、口湖、周公城,南至外龍村、美聯發電廠、濱港大道,西至上海路、外龍湖,豐田公司、新溝,北至運河南堤路、溪甫墘,重點發展珠寶加工、電器機械、紡織服裝。
經多年發展,開發區原規劃與陸豐市近年來先后批復的城市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存在較大的差異,且開發區原產業規劃已無法與區域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相適應,科學調整開發區規劃,充分銜接上層規劃以及推動產業升級的步伐刻不容緩。
為充分銜接上層城市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推進產業發展,開發區擬結合上層規劃和產業發展要求對開發區規劃進行調整,以優化用地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和主導產業方案。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0〕65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2021年1月29日)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產業發展及開發建設規劃發生重大修編時應當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為此,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廣東智環創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規劃調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
1、前期調研:開發區周圍環境現狀的調查和監測,以及與開發區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2、報告編寫:包括開發區開發現狀回顧、規劃分析、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規劃污染源強分析、資源環境承載力分析、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環境風險評價、規劃方案綜合論證和優化調整建議、不良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與協同降碳建議、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與規劃所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求、規劃區環境管理與環境準入、評價結論等。
3、公眾意見征詢:環境影響評價期間,將由建設單位以發放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向區域有關單位、專家、個人征集規劃實施意見或建議;在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完成后,由建設單位通過媒體、網站或張貼公示該項目的環評結論及報告書簡本獲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詢公眾意見,并在報告書送審前客觀的回應公眾意見。
4、報告提交:提交生態環境主管主管部門審查。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您對本規劃的了解程度及態度;2、您認為該規劃的實施對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作用;3、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表明對該規劃所涉及區域生態環境質 量的看法;4、規劃對您生活的影響以及對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意見;5、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規劃持何種態度,簡要說明原因;6、您對該規劃項目環保方面的建議和要求。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本項目及環評工作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通過郵件、電話、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和反映,以供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在本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過程中采納落實,供政府主管部門進行決策參考。
公眾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并按要求進行填寫意見表反饋給我們。
廣東陸豐東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 年 5 月15 日